論伶人家族的綿延功能及其文化分析
厲震林
《文化藝術研究》2012年第3期
一、生物學與社會學的綿延
家族系統(tǒng)包括內部和外部構造,內部構造主要體現為家族血緣及其擬血緣關系,而靜態(tài)的外部構造是家族結構,動態(tài)的外部結構是家族功能。這種家族功能主要體現為一種秩序系統(tǒng),并由此維持著整個家族的生存和發(fā)展,保障著家族生活的穩(wěn)定和有序,也就是說,它的主要作用乃是維護家族“組織的凝聚力”,使其“獲得生命力,持續(xù)下去”。 [1]
這里,家族無論從生物學還是社會學角度,都有著一種繁殖后代或者“種族綿延”的綿延功能。從生物學而言,由于任何有機體都存在著一個生老病死的過程,它必須通過生育后代才能使“種族”延續(xù)下去,并且形成“代際”的傳承關系以及生存保障結構。英國學者亞·莫·卡爾—桑德斯稱道:“一切有機體都繁殖其族類。繁殖顯然是一種需要,因為一切生物易于因傷害而死亡,如果沒有繁殖,則每種生物就會很快地滅絕。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切高級生命形式中,壽命的大致明確界線業(yè)已逐漸形成。換句話說,一定時期之后自然死亡就發(fā)生了。”[2]如此,繁殖也就成為有機體的生物本能。家族也是一個生命群體,它也表現具有一種生物學意義的綿延功能。
在社會學的意義上,家族的傳宗接代的綿延功能,不僅僅是生物學范疇的,它還受到生產方式、傳統(tǒng)文化和社會體制等各種因素的制約和影響,有著更為復雜的經濟社會體系的內在調控體系。以村落家族而言,“不同的村落家族遇到的社會環(huán)境恐怕也有所不同,綿延功能受到的刺激也不同。有一點是典型的村落家族共同遇到的境況。典型的村落家族大體上是一個封閉的組織,這種封閉性從形式上看主要表現在地理分隔,但本質上是由村落家族本身的特性決定的。村落家族是一個以血緣關系為紐帶的組織,這種封閉性在于沒有血緣關系的人不可能成為家族的成員,擴展一點說,沒有親緣關系的人不可能加入家族共同體。因此這種組織存在下去的途徑就只能依靠家族的綿延功能。雖然這種功能由家族內的家庭來執(zhí)行,但它首先是族的功能,因為個別家庭由于多種緣故不能綿延后代的情況還是存在的,但這并不妨礙族的功能的存在。家族的綿延只能依靠家族,與其他社會組織一所不同”,“由于村落家族的基本格局尚未打破,所以它的綿延功能是基本的和重要的。”[3]伶人家族存在著既封閉又“開放”的社會形態(tài),由于被傳統(tǒng)家族所驅逐以及社會隔離制度,伶人家族的社會心理以及生活方式呈現出一種“封閉社會”的格局,但是,由于泛家族化現象及其伶業(yè)的“社交性”,它又有著某種程度的“開放”傾向。從伶人家族的綿延功能分析,雖然與村落家族比較,它有著一種相對“開放”的狀態(tài),然而,同樣由于它是“一個以血緣關系為紐帶的組織”,“在于沒有血緣關系的人不可能成為家族的成員”,至少是不可能成為正式“家族的成員”,只能是一種泛“家族的成員”或者準““家族的成員”,因此,綿延功能雖然“由家族內的家庭來執(zhí)行,但它首先是族的功能”,“家族的綿延只能依靠家族”。
二、“內群婚姻”的“類聚配偶律”
由于伶人家族職業(yè)的特殊性,它的綿延功能也有著自身的特點。伶人家族的“內群婚姻”,在生物學上很有可能將伶人才能得到一種較為集中的“種族綿延”,它本來是屬于社會學的性質,即一種國家政治設計的策略結果,卻在生物學上產生了職業(yè)天才的綿延功能。潘光旦稱道:
伶才是一種受隔離的人才,并且這種隔離的現象有兩方面。一是社會的與心理的,二是生物的與血緣的。社會的與心理的隔離本來是極不幸的,但是在社會的歧視甚至于作賤之下,而伶界的人物依然不斷的產生,足見才氣之所鐘,自有尋常社會環(huán)境所不能摧殘抹殺者在。然則假定有好一些的社會環(huán)境的話,人才的產生豈不是更要來得自由,來得充量?第二種隔離卻是利多害少的。因為隔離的緣故,伶界的人物,便不能不在自己團體以內找尋配偶,終于造成一種所謂“階級的內群婚配”(class endogamy)的現象與習慣。內群婚配的結果,當然是把許多所以構成伶才的品性逐漸集中起來,使不至于向團體因為擴散。有時候因緣湊合,并且可以產生一兩個極有創(chuàng)造能力的戲劇“天才”來。一百二十年來伶才的所以見得特別多,一部分便未始不由于此種婚配的習慣。[4]
如此“階級的內群婚配”使“把許多所以構成伶才的品性逐漸集中起來,使不至于向團體因為擴散”,似乎與“門當戶對”的理論也有契合的地方。費孝通認為,“門當戶對的標準也就是在保證相配的人文化程度相近,使他們容易調適。在一個文化比較靜止的社會中,父母自己認為妥當的配偶常常是對子女未必不適當的配偶,因為他們的判斷,根據著可靠的經驗,比較正確。而且,第三者的考慮也比較周到和客觀,他們可以顧到夫婦生活的各方面。”[5] “門當戶對”有違于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本質,但是,確實“容易調適”兩人的日常生活。對于伶人家族的“內群婚配”,也頗有一點“門當戶對”的意味,盡管伶界內部也存在著不同的家族地位,但是,卻都是屬于伶人階級,因此,他們的“相配”,也是相對“容易調適”,而且,“有時候因緣湊合,并且可以產生一兩個極有創(chuàng)造能力的戲劇‘天才’來”。
英國學者藹理士在《一個英國人才的研究》一書中寫道:
我們對于人才全般在這方面所得的結論,一到男女伶人,就得整個兒的翻轉過來。對于一般的人才父母社會地位的優(yōu)越和生活的文雅閑適,就大體而論,似乎是一大利益,可以左右大局,但是在男女伶人中間,出生的微賤也未始不是一種切實的好處。我們所挑出的名伶中間,至少有三四個是私生子,其它可疑而未便確定的還有好幾個。我們知道來歷的三十個伶人中間,至少有四個是所謂“粗工”或“散工”的或普通士兵的子女(此數已不能算少,因為伶人階級本身就不大),十一個是伶人的子女,其余的父母也大都從事于一些很夾雜而性質很粗的職業(yè)。只有六個是屬于所謂自由職業(yè)的階級(伶業(yè)當然除外);真正屬于上級社會的,可以說只有一個。蒲士(Booth,名伶之一)的家世里雖有些貴族的淵源,他的父親卻是一個窮酸潦倒的地保(原文為squire,姑譯作地保)。為什么伶才偏在卑微的社會階級里出來呢?這解釋是不難的。我們但須看伶人所處的是什么一種境遇。大凡私生子的環(huán)境,或比較不修邊幅的一種環(huán)境所養(yǎng)成的神經系統(tǒng),往往是不很穩(wěn)建而極易于接受外界的刺激的;一個人有了這種神經系統(tǒng),再加上窮困、生活的不規(guī)則、早年時代職業(yè)的卑微與變遷不定、正式教育的缺乏、普通社會道德拘束力的薄弱、等等,而同時日常所與接觸的人物與景象,又是全社會中原屬最富有劇情的一部分——結果,他要有什么天賦的能力,這能力的表見,似乎除了演劇的職業(yè)以外,再也沒有第二條適宜的路。[6]
藹理士論述的是英國的伶人“綿延”狀況,它似乎與“卑微的社會階級”出身有關,它成為生產伶人的“一種環(huán)境”。由于伶人階級的如此“境遇”,“他要有什么天賦的能力,這能力的表見,似乎除了演劇的職業(yè)以外,再也沒有第二條適宜的路。”藹理士強調了生存環(huán)境對于伶人的“綿延”作用,不過,環(huán)境對于人的“天賦”和“能力”具有一定的影響作用,卻并非全部,“天賦”和“能力”的形成還有著其它的復雜因素。藹理士的觀點所產生的一個啟示是,“不很穩(wěn)建而極易于接受外界的刺激”的“神經系統(tǒng)”,“再加上窮困、生活的不規(guī)則、早年時代職業(yè)的卑微與變遷不定、正式教育的缺乏、普通社會道德拘束力的薄弱、等等,而同時日常所與接觸的人物與景象,又是全社會中原屬最富有劇情的一部分”,“卑微的社會階級”的伶人家族“內群婚姻”,又會加劇和深化了這種“境遇”,從而出現更多的“伶才”,也從一個角度說明了伶人婚配的“門當戶對”,確實也有助于“伶才”的“綿延”作用。
因此,伶人家族的“內群婚姻”,也就形成了一種“類聚配偶律”,即出身、經歷和生活方式相近者婚配。它是伶人階級被迫而形成的,卻在伶人家族的“種族綿延”過程中產生了特殊的作用,尤其是“伶才”的“綿延密碼”。在中國其他職業(yè)家族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類聚配偶律”,但是,伶人家族由于所受到的強力隔離而形成的“內群婚姻”,是大部分職業(yè)家族所無法比擬的,這些職業(yè)家族也就不可能形成如此的“種族綿延”形態(tài)。
三、“伶才”的生產和再生產
伶人家族的婚姻關系體現了一種“伶才”的生產和再生產,伶人家族婚姻選擇的合適與否,不但關系到“種族綿延”的問題,而且,與伶人家族的人力資本也有密切的聯(lián)系,能夠使伶人家族的“伶才”得到更好的擴展及其“綿延”。通過婚姻關系,可以將優(yōu)秀的伶才納入家族之中。從某種意義而言,它也是屬于一種文化選擇。如前所述,潘光旦認為,舊教將一批批的性情溫良、比較能夠損己利人者,吸收進去成為神父、尼姑、和尚,而他們按照規(guī)矩是不能結婚的。時間長了以后,教會是越來越發(fā)達了,而社會上溫良恭讓者則是越來越少了,它大概也與基督教自身的選擇作用有著一定的內在關系。
自然勢力和文化勢力都可以引起有直接的選擇作用的移植。中國北部及西北部常有水旱之災,不斷的把比較能進取、敢冒險的分子驅逐到別省去,以前向南,近年來大都向東北,到東三省。這種移植便是自然勢力所喚起的。甲地頻年戰(zhàn)爭,把能夠安居樂業(yè)的良民都驅逐到乙地或丙地去,五代十國時候的吳越便是當時避兵的樂國。十七世紀初年英法各國的宗教傾扎把許多富于毅力而能特立獨行的教徒迫出國外,來到新大陸的加拿大、新英倫。這種種移值行為,便是文化勢力所激發(fā)出來的。[7]
伶人家族的婚姻選擇,也是如同舊教將性情溫良、比較能夠損己利人者吸收去當神父、尼姑、和尚一樣,將“一批一批”的伶藝優(yōu)良者吸收進了伶人家族。應該說,它既是“自然勢力”的選擇,也是“文化勢力”的選擇。伶人的交易性及其殘酷的競爭關系,必然使伶人家族的婚姻選擇在“適者生存”的基礎上“物競天擇”,使婚姻關系成為一種生產關系,提供人力資本的最佳組合,“綿延”和擴大伶人家族在伶業(yè)的競爭力,“這種移植”頗為類似于“自然勢力所喚起的”。另一方面,由于伶人家族的社會隔離制度,“內群婚姻”更有可能選擇到伶業(yè)優(yōu)異的婚配對象,它的范圍更為集中以及對象更為清晰,雖是被迫為之,卻是將更多的伶才組成一種伶人家族關系,如此“移值行為”,也似乎是“文化勢力所激發(fā)出來的”。
因此,伶人家族的婚姻選擇,從某種意義而言,也就成為一種生產關系的選擇。由于是“內群婚姻”,它選擇的標準常常要比其他家族更為細致,因為婚配者屬于同一的伶人階級,而相同階級和職業(yè),他們在品質上往往有幾分相像之處,故而在選擇上,也就特別會在品質的程度上考察,自然也是越高深細密越好。最為典型的是朱素云因為皮膚細膩,在與陳福勝競爭過程中,被目已失明的李母選中,成為她家女婿。“這種婚選的佳話,在別的階級或同一種職業(yè)的人口中間,是很難找到的;即使我們倒退一千四五百年,到最講究婚姻選擇的兩晉六朝,我們也找不到幾個可以和這個比擬的例子(參看《晉書·后妃傳·惠賈皇后傳》)。朱素云固然是一個梨園世家的子弟”,“但陳福勝又何嘗不是”,“但是皮膚的細膩卻要略遜一籌了。朱素云因為皮膚的細膩,而娶得一個美貌的妻子,在人類的婚姻史里怕也是空前的一個例子。”[8]伶人果湘林選婿程硯秋時,除了相貌品質,還要考察程硯秋的伶藝。當時程硯秋表演的是《宇宙鋒》,自然格外賣勁了。果湘林作為伶業(yè)行家,認為程硯秋的嗓子雖然沒有變聲過來,但是,唱念做派還不差,應該說他對這位未來的女婿已經比較滿意了。
伶人家族的姑娘都希望能夠婚配一個優(yōu)秀男伶,它包含著一種人力資本的先天因素,也可以稱之為“生理資本”。“先天因素和家庭生活對人力資本形成的影響,首先表現為遺傳物質、家庭營養(yǎng)和撫育方式影響企業(yè)家人力資本中的一類特殊資本——‘生理資本’(又稱健康人力資本)的形成。‘生理資本’是企業(yè)家人力資本乃至作為健康個人的基礎。其次表現在家庭生活環(huán)境影響企業(yè)家心智模式的形成,又稱為心理分析。熊彼特(1934)看來,企業(yè)家的動力在于個人成功。用他的話說,這是一種‘征服的、戰(zhàn)斗的和優(yōu)于別人的愿望’;這是‘一種創(chuàng)造的喜悅,一種讓作品完美的嗜好,一種簡單地運用精力和智慧的快樂’;這是‘一種建立私人王國,甚至王朝的夢想’。麥克米倫(McClelland 1961)的社會心理學方法則不過分強調企業(yè)家的個性。他認為兒童時代的經歷創(chuàng)造了相當一部分人特殊的心理素質,即所謂的‘成就需要’。成就動機的教誨來自于兒童時期優(yōu)秀的標準、自立訓練、母愛和父親的循循善誘。曼弗雷德(Kels De Vries 1877)構建出心理動態(tài)模型。”“簡言之,具有先天生物基因的個體,經過家庭環(huán)境的選擇后成為不同心智模式、思維稟賦和智力水平的獨立個人。”[9]這里論述的雖然是企業(yè)家的“先天因素”、“家庭生活”與“人力資本”的關系,但是,對于伶人家族的婚配選擇也有一定的啟示。這種“生理資本”,是伶人家族“人力資本”的基礎,所以,伶人家族在選擇婚姻對象時,會出現通過撫摸“皮膚的細膩”及其直接考察伶藝表演等十分細致的判斷方法,來評估“生理資本”的狀態(tài),并分析“心智模式”的情況,是否具有一種“成就需要”,即是否有著“征服的、戰(zhàn)斗的和優(yōu)于別人的愿望”,“一種創(chuàng)造的喜悅,一種讓作品完美的嗜好,一種簡單地運用精力和智慧的快樂”以及“一種建立私人王國,甚至王朝的夢想。”如此“生理資本”,與伶人家族的“伶才”力量以及生存質量有著直接的關系,同時也與家族“綿延”的“優(yōu)生學”具有內在的緊密關聯(lián)。
四、 伶人世家的“優(yōu)生學”
根據上述所論,“內群婚姻”加上“生理資本”的“講究”判斷,其實它體現了“優(yōu)生學”的原理,通過婚配關系將伶藝優(yōu)良者納入伶人家族,從而使優(yōu)良“伶才”得到一種“種族綿延”。英國學者戈爾登是“優(yōu)生學”的最早倡導者之一,他在人才的研究中,注重考察遺傳的因素,使用量化的方法進行分析,并提出“優(yōu)生”的概念。美國學者摩西士在《美國的優(yōu)伶世家》一書中所繪的“優(yōu)伶世家”圖譜,“有兩點是極顯明的,一在上文已經提出,就是伶人與伶人結婚的頻數,證明優(yōu)生學者所提出的那條類聚配偶律(Law of Assortative Mating)是很不錯的。二是伶人既可以成世家,即好幾代的子孫能世守一種職業(yè),就不能不教我們聯(lián)想到這其間多少不免有些遺傳的勢力在那里活動。”[10]例如根據摩西士的觀察,約茀孫家族的伶人天然具有一種不可抑制的喜劇傾向,而蒲士家族的伶人則是相反,乃是有著悲劇的傾向。在蒲士家族中,還出過一個刺殺林肯的兇手,大概也與家族的悲劇傾向頗有內在的關系。摩西士稱道:“這本書里的資料,也許有一天可以讓研究遺傳的學者,步了戈爾登氏的后塵,拿來證明‘遺傳的天才論’所由建立的原則。研究劇場人物史的人總有一種深刻的印象,以為凡是一種才能或一種興趣,不是直接從父親傳給兒子,便是隔代表見,成為一種所謂‘返祖歸宗’的現象;但印象雖深,若要明白對于此種印象的解釋,他還得仰仗遺傳學者的詔示。例如,約茀孫一家的人物里,有好幾個想在悲劇方面出人頭地,但無論他們志愿怎樣大,用力怎樣深,他們不但始終沒有被認為悲劇家,他們的天性,歷子孫曾玄五世,也似乎根本和他們作對,不讓他們有什么成就。這一個例子就值得我們加以考慮。”[11] 約茀孫家族的的喜劇“伶才”,卻是其他伶人家族所不能比擬的,據說有一位竟至于笑死,還有一位遇到快樂的事情,腦袋底下總要如同刀割一樣的突然疼痛一下。約茀孫世家雖然也有慘痛的職業(yè)經歷,但是,在家族血脈中總“綿延”著喜劇“伶才”的基因。摩西士還認為,由于父子之間太相像了,在舞臺表演中也常有兒子代替父親登臺的“偷梁換柱”方法,而觀眾也竟然完全不能辨別。一些伶人家族不希望后輩加入伶業(yè)或者繼續(xù)為伶,但是,后輩在“種族綿延”的無形“操縱”下,卻是非從伶不可。因此,從伶的興趣與能力,多少與遺傳有著內在的關系,而且是無法抹殺的。
伶人家族的“優(yōu)生學”,在中國伶人家族中也有著顯著的表現,神秘的“遺傳”基因也發(fā)揮著自身的力量。前所論及的齊如山《漫談楊小樓》一文,對楊小樓的伶藝評述道:“前邊說過的三派武生,他雖然看過,但他誰都不像,那么他像誰呢?確有點像他們老爺子,然在他十幾歲的時候,他們老爺子就往上海去了,一直沒回來,是他老爺子演戲,他并沒有看過幾次,那么他這樣像他父親,豈非遺傳性呢!王長林談完這套話,錢金福又找補一句,說胎里帶來的,他們二位可以說是對小樓有深刻的認識及最好的評論。”楊小樓沒有看過父親楊月樓伶藝幾次,卻是“這樣像他父親”,包括他“生平各種的毛病”,只能說是遺傳性的因素,是“胎里帶來的”。尚小云的長子尚長麟,以程硯秋為師,但是,最后還是演唱尚派藝術。荀慧生的長子荀令香也是如此,也是師從程硯秋,但仍精于荀派藝術。這里,“遺傳”法則表現出了自身的效力。從環(huán)境來說,楊小樓“三派武生,他雖然看過,但他誰都不像”,乃是“確有點像他們老爺子”,說明遺傳的力量可能確實超過環(huán)境的影響。“遺傳的幾條原則,什么韋思曼的精質綿續(xù)和精質比較獨立說、孟特爾的三律、跟了韋氏的理論而發(fā)生的新達爾文主義或后天習得性不遺傳說、杜勿黎的突變說、約杭生與摩爾更的‘基因’遺傳說——是大多數生物學家已認為有效,而且在生物學教本中已經數見不鮮的。人類既然是生物之一,他當然逃不了這許多原則的支配。”[12]在遺傳過程中,也會存在著一定的變異,例如“杜勿黎的突變說”,但是,無論“突變”或者變異性的趨勢,也都會有著遺傳的根據,而且,也會有著繼續(xù)往下遺傳的可能。天才或者普通的人才,他們都有著一種遺傳的張本,這是為生物學家所公認的,而且,大多數心理學家、社會學家也承認這種觀點。生物學家認為人類的遺傳,不但是生理和形態(tài)方面,還應該包含智力、性情和脾氣,并且,提出形態(tài)和結構是“體”,生理、智力和性情是“體”之“用”, “體”的變異可以遺傳,“用”的變異自然同樣也可以遺傳,只是“體”在前,“用”在后,“體”的遺傳比較直接,它不太容易受到環(huán)境勢力的轉移,而“用”比較間接,較為容易受環(huán)境因素的影響。
在遺傳與環(huán)境的關系問題上,潘光旦認為,“優(yōu)生學家或人品遺傳學家所講的天生能力,大都類此。例如數學的能力、繪畫的能力、機械的能力、甚至于弈棋的能力,莫不有相當的遺傳根據。能力(ability)這個名詞,因為太著痕跡,他們近來已經不大引用,而改用aptitude,可以譯作能性。但無論能力或能性,他們的著眼點總是在遺傳的基礎上,而不在后天的文化影響上。我在此用‘著眼’二字,指優(yōu)生學家并沒有忘卻后天的文化影響;不過興會所及,不能沒有偏重罷了。”[13]他提出,戈爾登等學者討論的天才,例如詩才、文才、吏才、律才甚至將才等,并不是說每一種才能都是囫圇吞棗一般地遺傳下去,而只是認為凡是這一代在文化社會里做過詩人、文士、官吏、法律家或者大將的人,在腦力、智力、性情上自然有著其與眾不同的先天根據。這種根據,自然屬于先天,也就有著遺傳給下一代的傾向,而受此遺傳的下一代,在與上一代大致相同的文化環(huán)境里,也就有著做詩人、文士、官吏、法律家或者大將的可能性,而且,這種可能性要比在同一環(huán)境之內的一般人要大一些。根據如此原理,“內群婚姻”及其“生理資本”的考察分析,也就具有一種“優(yōu)生學”的傾向,伶才也是一種“優(yōu)生學家或人品遺傳學家所講的天生能力”,而且,在與上一代較為類似的文化環(huán)境之中,也就有可能產生“一兩個極有創(chuàng)造能力的戲劇‘天才’”。
從以上所論,也就可以分析家族腳色奕世蟬聯(lián)的現象,它與遺傳也就有著一種內在的通道關系。關于家族腳色奕世蟬聯(lián),前面已有專門論述。章詒和在《伶人往事》一書中寫道:“杜近芳復排田漢的新編歷史劇《謝瑤環(huán)》時,向劇院領導建議:借用在戰(zhàn)友文工團工作的葉盛蘭之子葉強。葉強一登臺,觀眾大為吃驚:除了嗓音差一點兒,從扮相到氣質,怎么看怎么像葉盛蘭。這可把在臺下看戲的袁世海高興壞了。他坐不住了,馬上提議劇院貼演《群英會》,由葉強扮演周瑜,他自己來演曹操。幾場演下來,葉強紅了,都說他是小葉盛蘭。有了信心的葉強,繼續(xù)苦練。”“葉強越來越像葉盛蘭。隨后,他更名葉少蘭。”“一時間,葉少蘭紅得發(fā)紫。到了上海,觀眾的熱烈簡直近乎瘋狂。誰都明白,在無比熾熱的情感里,包含著對葉盛蘭的懷想和景仰。”[14]它也是家族腳色奕世蟬聯(lián)的一個案例,葉強更名葉少蘭,以示與葉盛蘭的家族綿延關系。
如此伶人家族的綿延功能,顯示出了與一般家族以及其他職業(yè)家族的不同特點,從“內群婚姻”的被迫形成,到“生理資本”的主動選擇以及“優(yōu)生學”的結果,使伶人家族的“種族綿延”,成為了伶人家族的生產和再生產方式,一方面增加了伶人家族的市場競爭以及發(fā)展空間,另一方面也通過“種族繁殖”形成伶人家族的再生產力量。雖然一般家族以及其他職業(yè)家族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生理資本”的要求以及“優(yōu)生學”的配置,但是,伶人家族的綿延功能長期以來是在“內群婚姻”之內,其“優(yōu)生學”有著自己特定的內涵,“生理資本”的選擇也與伶業(yè)的表演性與天才性有關,因此,也就具有格外嚴格的要求以及它的價值性。伶人家族通過綿延功能保障伶人家族作為一種族群存在,它不是一種純生物學意義的,而是與政治、經濟與文化有著密切的內在關系,是“自然勢力和文化勢力”共同作用的結果。
【注釋】:
[1] 王滬寧:《中國村落家族文化——對中國社會現代化的一項探索》,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03頁。
[2] 亞·莫·卡爾—桑德斯:《人口問題——人類進化研究》,商務印書館1983年版,第24頁。
[3] 王滬寧:《中國村落家族文化——對中國社會現代化的一項探索》,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26頁,第127頁。
[4] 潘光旦:《潘光旦文集·第二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87頁,第88頁。
[5] 費孝通:《鄉(xiāng)土中國》,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154頁,第155頁。
[6] 引自潘光旦:《潘光旦文集·第二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123頁,第124頁。
[7] 潘光旦:《潘光旦文集·第二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322頁,第323頁。
[8] 潘光旦:《潘光旦文集·第二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234頁。
[9] 劉平青:《家族基因:家族企業(yè)生命力解讀》,山西經濟出版社2005年版,第93頁,第94頁。
[10] 潘光旦:《潘光旦文集·第二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131頁。
[11] 引自潘光旦:《潘光旦文集·第二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131頁,第132頁。
[12] 潘光旦:《潘光旦文集·第二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318頁,第319頁。
[13] 潘光旦:《潘光旦文集·第二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388頁。
[14] 章詒和:《伶人往事》,湖南文藝出版社2006年版,第157頁。